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将2024年上海市社区教育委托项目、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具体要求
1、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,具体论证会议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2、一般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由社区学院统一组织评审,论证会时间地点初定于4月11日下午13:30分社区学院3206会议室。
3、请各实验项目实施单位于4月2日前将项目论证材料发送到社教办邮箱shqpsqxy@163.com。包括实验项目方案及10分钟以内ppt介绍项目的详细情况。
4、论证会后各项目于4.20日提交最终论证材料至社教办邮箱shqpsqxy@163.com。包括论证会议基本情况、项目组成员讨论情况和修改后的实施方案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。注:论证报告有新格式要求,请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填写。
二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
联系人:王老师
电 话:19921457278
邮 箱:shqpsqxy@163.com
附件1:青浦区2024年度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
附件2: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议记录
附件3: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实施方案论证材料
上海市青浦区社区学院
2024年3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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